2024年6月18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长沙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范小新(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范小新作出逮捕决定。
消息称,范小新深耕长沙官场多年。2024年1月被查,6月被开除党籍。在对范小新的调查表述中,“与领导干部子女相互请托办事搞‘衙内腐败’”这一问题十分引人关注。何谓“衙内腐败”?简单地理解就是,“老子为儿子撑腰,儿子为老子捞钱”,把权力变成牟取利益的工具。如果把官员腐败称为原发性腐败,那么“衙内腐败”就是衍生性腐败或寄生性腐败。
“衙内腐败”说到底就是权力的“外溢”和“异化”,“儿子‘作业’,老子‘背书’”,狐假虎威、为所欲为,极大损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衙内腐败”不是个例,有其一定“市场”。如常德市委原书记王群,妻子组建“太太群”,因“事”明码标价,坊间也曾一度传言“没有她办不成的事。”王的儿子通过父亲的职权充当“中间人”,一次出手就获得了480万的好处费,其中240万留给了自己和父亲,可谓“全家腐”。
与官员本人受贿相比,“衙内腐败”是一种更隐秘的腐败方式。“衙内”们既有夫妻、父子(女)关系,也有兄弟姊妹、叔侄舅甥关系,不但成为其官员本人变相受贿、出卖公权的道具和“遮羞布”,而且无形中加大了清查腐败的工作难度。“衙内腐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查严纠、严惩严防。
首先,领导干部要“正直”。身正影端、行端影直。防止“衙内腐败”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要时刻想到和提醒自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谋利益。不能用错权力和影响力,让权力和职务影响力成为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借“权”大搞不正当交易的“通行证”,甚至成为“影子老板”“后台老板”,让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打着自己的“旗号”违规经营、非法营利。
其次,家庭教育要“正向”。家庭是子女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庭家风家教”建设。作为领导干部,更要重视家风家教,做好正面引导、正向激励。要为子女学习工作生活树立榜样、作出示范,以“向我看齐”的自信和底气,让子女“以我为荣”,从小充满正气正能,促进健康茁壮成长,切实让家庭“社会细胞”基石更牢固。
第三,从业信息要“正面”。信息公开才能更好取“信”于民。要注重搭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状况全面公开的信息平台,将领导干部子女从业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当领导干部自身和他的子女或亲属就业情况均处在“正大光明”“摆在明面”中,乱用公权、借“权”发挥的现象也会得到有效收敛和遏制。
第四,执纪问责要“正严”。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严格监督、从严管理。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以及利用职权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彰显正气正义,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衙内腐败”。(山东省日照市园林环卫集团纪委:陈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