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制度闭环,更是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政治保障。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党心民心链接的紧密度,决定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成色。
廉洁履职是政治生态的“净化器”。 基层干部身处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手中权力看似微小却牵动万家灯火。《规定》通过划清权力边界、明晰责任清单,将“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党员干部需在土地流转、惠农资金分配等敏感领域保持清醒,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政治本色,守护基层治理的源头活水。这种对初心的坚守,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关键防线。
制度约束是干事创业的“导航仪”。 《规定》既立“高压线”又设“防护网”,为基层干部履职提供清晰坐标系。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党员干部既要杜绝优亲厚友的“人情思维”,也要破除消极避责的“躺平心态”。通过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形成“干净干事”与“担当作为”的双向激励,让制度约束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监督贯通是治理效能的“倍增器”。 廉洁履职需要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横向打通纪检监督与群众监督的壁垒,纵向贯通县级巡察与村务监督的脉络,形成“线上+线下”立体监督网络。重点领域专项审计与日常廉政谈话相结合,既防范“蝇贪蚁腐”滋生,又及时校正履职偏差,使监督效能转化为治理动能。
作风转变是民心聚合的“黏合剂”。 基层干部廉洁形象本身就是最好的政策宣传。当“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成为常态,当集体“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群众获得感就会转化为对党的信任增量。这种信任积累形成的政治势能,是破除形式主义、激活基层治理活力的深层密码。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当万千基层党员干部将廉洁履职准则内化为行动自觉,乡村振兴就有了坚如磐石的政治根基。这种清正廉洁的底色与奋发有为的亮色交织,必将绘就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壮美画卷,让党旗在希望的田野上高高飘扬。(莒县县委教育工委:张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