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八项规定是组工干部必须始终坚守的行为准则。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组工干部要时刻对照的“明镜”、精准衡量的“标尺”,将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过硬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为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八项规定是思想上的“定盘星”,校准组工干部的价值坐标。组织工作政治性强,关乎党的执政根基和事业发展。组工干部必须深刻领悟八项规定蕴含的政治要求,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侵蚀。在干部考察、党员发展等工作中,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项任务,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政治标准贯穿始终。只有思想上坚定了八项规定的指引,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中保持清醒头脑,不被错误观念误导,真正做到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组织建设关。
八项规定是工作中的“铁纪律”,规范组工干部的履职行为。组织工作涉及大量人事、组织机密,任何违规操作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组工干部要严守八项规定,杜绝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跑风漏气、任人唯亲,在党员管理中违规操作、优亲厚友。要以八项规定为约束,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人才引进、干部调配等工作中,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组织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八项规定是作风上的“硬约束”,塑造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组工干部的作风不仅代表个人,更关乎组织部门的形象。要以八项规定为标准,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日常工作中,不搞特权、不摆架子,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干部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在服务党员、干部和人才时,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展现组工干部的亲和力和服务意识。以良好的作风赢得干部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为组织部门树立起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形象。
八项规定是监督上的“紧箍咒”,强化组工干部的自我约束。组工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将自己的工作和行为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要定期对照八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同时,积极参与组织部门内部的作风建设活动,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通过监督,时刻警醒自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提升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府谷县委组织部: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