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推进改革发展、加强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党员发挥作用,既要个人努力,也离不开党组织的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日常小事”的挖掘,及时进行通报表扬、事迹宣传,引导广大党员争做“小事先锋”,集腋成裘汇聚磅礴力量。
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出轰轰烈烈的大事,立足平凡岗位、自身实际,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最新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共发展党员240.8万名,其中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127.6万名,占比超过50%,成为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加强对一线党员、基层党员的组织引导,大力发掘、表彰党员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进“小事”,既是做好党员工作的时代需求,更是激励引领广大党员投身改革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
当好“小事先锋”,才能在大战大考中扛牢责任、经住考验。各地党组织要发挥组织职能,扎实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积极推行“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户挂牌”等做法,引导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亮身份、作表率。要大力实施“党员领跑”行动,探索公开设岗、个人认岗、组织定岗等方式,鼓励党员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项目攻坚、生产研发等重点工作,主动认领“小任务”“小项目”,让“党员就在身边、党员就是旗帜”成为普遍共识。
引领党员发挥作用,不能单纯靠发通知、喊口号,重点在于激励,让党员想奉献、主动干。基层党组织要加大对党员“日常小事”挖掘力度,通过组织引荐、群众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拓宽党员先进事迹搜集渠道,及时掌握党员发挥作用情况。要强化表扬激励,充分利用村(社区)宣传栏、微信群、组织通报等方式,大力宣传基层一线党员先进事迹,确保党员作用“看得见”。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等在外面做了好人好事,要通报表扬到单位、到家乡,让党员更有责任感、荣誉感,更加积极进取、奋勇争先。要分类建立优秀党员储备库,对因“日常小事”受到表扬的党员,入库跟踪观察、重点培养,建立党员业绩档案,在“两优一先”评选、党代表遴选、村级带头人培养等方面优先考虑,激励党员多干小事、办好实事、能扛大事。(中共汶上县委组织部:姬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