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保障,要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不断推动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构建法治城乡,助推现代化建设。
要始终立足群众主体。法治教育普及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立足群众主体,把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树立法治权威,促进人民群众养成崇法敬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要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法治教育普及离不开普法工作队伍,要加强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明白人等农村法治教育普及人才资源,持续建设好法治教育宣传队伍。特别是要进一步深化开展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工作,积极把村“两委”干部、农村党员等培育为法律明白人,不断打造建强农村法治教育普及宣讲点,加强推动“以点带面”。
要持续打造宣传矩阵。法治教育普及要积极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群众大会、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机会,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持续加强法治教育普及阵地建设,要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室等法治普及阵地,加强构建好法治宣传矩阵。(榕江县平江镇:白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