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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议事协商赋能基层治理 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时间 :   2026-08-25 17:37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陆书超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山东省印发指导意见,明确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主导的基层议事协商制度体系,推动提升基层议事协商能力和实效。这一举措与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程序”的部署同频共振,为新形势下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提供了重要遵循。乡村治理千头万绪,关键在凝心、重点在聚力。议事协商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既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金钥匙”,也是凝聚发展共识的“黏合剂”,更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加速器”。唯有以党建为引领、以协商为纽带、以制度为保障,才能推动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乡村治理更有温度、更有效率、更有活力。


以协商聚民心,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当前,农村正处于传统熟人社会向现代治理体系转型的关键期,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土地流转、宅基地改革、集体收益分配等利益诉求日益多元,乡村治理的复杂性明显增加。过去一些地方习惯于“干部说了算”,决策不透明、参与不充分,往往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议事协商的核心价值,就在于把“替民做主”转变为“由民做主”,让群众在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中有话可说、有处可说、说了管用。要主动搭建常态化、接地气的协商平台,无论是田间地头的“板凳会”,还是农家院落的“圆桌会”,让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群体的群众都能参与其中、畅所欲言。通过常态化、多样化的协商实践,在协商中倾听群众心声、摸清民生短板、掌握急难愁盼,把协商带来的人气转化为民生服务的底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归属感。


以党建定方向,夯实议事协商根本保证。强调议事协商,绝不是弱化党的领导,而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扩大群众参与。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领导核心,议事协商的议题由党组织来把关、过程由党组织来组织、共识由党组织来凝聚、落实由党组织来推动。如果脱离了党的领导,议事协商就可能变成“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甚至被少数人裹挟、被宗族势力左右。现实中,一些软弱涣散村之所以“议事难、办事难”,根子就在于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威信不高。因此,抓议事协商必须先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让党组织在议事协商中既能“放得开”又能“收得住”,真正成为群众的“主心骨”。要推动议事协商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文明培育、矛盾化解深度融合,把协商过程打造为基层共治的实践课堂,在协商中培育群众的集体意识、规则意识、共治意识,营造邻里和睦、同心同向的良好氛围。


以制度求长效,推动协商民主走深走实。议事协商要避免“走过场”“一阵风”,关键靠制度托底。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程序,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渠道”,山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落实协商目录动态修订机制、合理确


定议事协商内容。这启示我们,一要明确“议什么”,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协商目录,防止“大事不议、小事乱议”;二要规范“怎么议”,固定议题提出、意见征集、会议协商、结果公示、跟踪反馈等程序环节,防止“临时动议”“暗箱操作”;三要保障“议得成”,建立协商共识转化机制,把协商结果与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有效衔接,防止“说了白说”。同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议事协商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起来,做到“预防在前、调解在先”,最大限度把问题处置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要敢于攻坚克难、勇于改革创新,破除制约协商民主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务实笃行的工作作风、久久为功的攻坚毅力,持续完善党建引领、多方协同、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筑牢最坚实的基层根基。(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陆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