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区共有农村党员347名,其中30岁以下党员18名,占比5.19%;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共有党员23名,其中30岁以下党员7名,占比30.43%;青年党员占比较低,特别是农村党员中,显现出“后继无人”的趋势。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发展党员名额不足。在高校中,每学年每个班级平均至少有1个发展党员名额,但在本地区,每年农村党员名额不足10个,几十分之一和几百分之一的差距让部分青年望而却步。二是青年人才流失。本地区经济发展上限较低,就业环境不利于青年发展,大部分优秀高校毕业生流出,在党员发展工作中,难以在矮个里面拔出高个。三是面临“断档重来”的尴尬境地。一些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已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或者发展对象,但因各种原因导致毕业后党员发展流程不能接续,从头再来可能又面临“遥遥无期”。
这些原因中,有些是地区特性、有些是客观原因、有些是发展党员工作规定,青年群体都能客观看待、坦然接受。但对于“断档重来”这类现象,青年群体是难以接受的,甚至极大地打击青年群体向组织靠拢的积极性。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断档重来”,如何解决“断档重来”问题,对“断档重来”的青年群体如何引导,如何从“断档重来”问题中优化工作是党建工作者必将面临、发人深省、亟待解决的问题。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断档重来”,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各地区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不一致。各地区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的工作标准都是统一的,但是在具体细节要求上不同,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其他地区工作学习,地区差异导致一些青年积极分子不被接收。二是一些高校毕业生“无档”可转。一些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入党,提交了相关资料,参与了相关培训,履行了相关要求,但是毕业后个人档案中并没有体现党员发展的相关内容,学校也没有从相关渠道向接收单位反馈情况,接收单位无法从事实依据中找到党员发展的相关证明,只能动员当事人“重头再来”。三是高校毕业生“插不进队”。由于发展党员名额受限,一些地区对党员发展计划作出了详细周密的安排,一个“插班生”的进入将打破地区党员发展“平衡”,甚至影响“计划人员”延期入党。四是具体负责人员工作失职。有些党员发展责任人和党建工作者工作不负责、思想不重视、业务不精通,导致一些同志错过关键时间节点、错失入党机会,先失去了信任,后消磨了积极性。
如何解决“断档重来”问题,要把好出口关和入口关。学校要在高校毕业生离校之前完善党员发展档案,交代毕业生中的党员或者正在发展的党员相关事宜,让这些毕业生“心中有底”,学校还要函致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学习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用规范流程“维护”毕业生的入“档”权益。接收单位应当在毕业季摸排本地区高校毕业生情况,及时将其中的党员、正在发展的党员纳入本地区计划和管理,同步跟进高校毕业生入“档”工作,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本地区党(工)委、纪检监察机构也应当在日常和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制定出台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侵害”党员权益,对工作不负责造成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并用以案促改的方式强化工作管理。
对“断档重来”的青年群体如何引导,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断档重来”,本地区党组织应当给予这类青年群体疏导和关怀,及时纳入下一批次重点发展人选,安排老党员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在履行部分党员义务上动员“先建后补”,强调宗旨意识重点在做,而不要受限于身份,用荣誉感、归属感、优越感稳住青年群体的入党积极性。
如何从“断档重来”问题中优化工作,针对问题矛盾的突出点,可以从以下几点优化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发展党员。在发展党员全过程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地方性的规定和要求只能作为补充,跨地区的党员不应受地方性工作要求的约束。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各级党组织应该加强党员档案业务学习,从递交申请书起立卷,全流程规范保存档案资料。党员流出时要主动及时对接接收单位,将档案完整移交。接收单位要对档案严格审核,缺失材料及时与原单位积极沟通对接,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三是统筹谋划党员发展名额。对转入正在发展的党员,不应受限于名额限制,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接收,并按党员发展流程序时推进。四是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因“断档”问题影响党员身份的,应当启动认定程序,维护党员合理权益。五是加强学习培训。对各级党员发展责任人和党建工作者要进一步加强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杜绝出现工作失误影响党员发展的情况。同时,地方党(工)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专项工作督查,齐抓共管促进党员队伍健康发展。
党员档案对党员个人而言十分重要,不仅仅是在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中出现“断档重来”的情况,在工作中甚至有十几年党龄的党员因为档案问题而被取消党员身份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具体责任人在这过程中十分关键,但另外一方面,党员自身也应该掌握党员发展的相关知识,在过程中主动规避问题,避免入党未入“档”的情况。(贵州省从江县加勉乡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