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紧扣“寻”“育”“融”,靶向发力抓好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学习教育、作用发挥等工作,推动流动党员“流实”更“留好”。
念好“寻”字经,让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成立流动党员寻访工作组,通过全覆盖摸底排查,形成“一村(社区)一表、一乡镇(街道)一册、一县(市、区)一库”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台账,确保流入流出底数清、情况明。线上,利用居民群广泛发布流动党员“动员令”,吹响“归队集结号”,引导辖区内居住的流动党员主动到村(社区)登记。线下,利用节假日和周末时间入户寻访,在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公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员中心户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让流动党员“找到组织找到家”。
念好“育”字经,让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聚焦流动党员特征开展教育,确保党员流动到哪里,学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一对一”“一对多”方式建立骨干党员助学制度,采取“结对送学”“专题辅导”等形式定期联系交流。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依托“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常态化推送党的方针政策、党课视频等“学习加油包”。鼓励“远行求索”,动员流出党员主动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学习,并寄送“红色包裹”,确保流动党员“在哪都能学”。
念好“融”字经,让流动党员“换地不换志”。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搭建作用发挥平台,化“流动党员”为“流动资源”。组织流动党员成立“红色服务团”,鼓励流动党员参与各类志愿服务事项,为辖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成立“榜样微课堂”“初心微讲堂”,鼓励流动党员结合自身特长开展专业知识类、技能类培训,为辖区培养技能人才。充分利用流动党员在信息、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在外流动党员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牵线搭桥,赋能家乡建设。(青岛市市北区委组织部:孙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