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笔者认为,党员干部的“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以及不敢担当、不想负责、甘愿“躺平”等问题,其实也是一种“腐败”,是一种思想上的腐败,我们称之为“软腐败”。
“软腐败”就是“思想腐败”,是相对于人们深恶痛绝的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物质腐败”的“硬腐败”而言,是一种抽象的、内在的,植根于人的意识形态之中的“无形腐败”,具有隐蔽性、迷惑性、传染性等特点。
“硬腐败”表现为行为上的“坠落”,而“软腐败”则体现为思想上的“堕落”。如今,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所表现出来的“软腐败”,看似作风上的问题,但它导致的是精神不振、情绪低迷、纪律涣散、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效果不佳,如同“传染源”,悄然侵害着人们的肌体,消解人们的斗志,影响着党的形象,后果严重、后患无穷。
产生“软腐败”的根由在于精神缺“钙”、制度缺“行”、管理缺“严”、问责缺“力”,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孬一个样”等问题,久而久之出现慵、懒、散、慢、浮、推、拖、躲等“佛系”心理、“躺平”状态。“软腐败”看似不贪不图,但影响极坏,极易引发“连锁效应”,是新征程上的“绊脚石”,干事创业的“拦路虎”,是前进道路上的“大敌”。要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创设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态,既要重拳惩治“硬腐败”,也要硬招治理“软腐败”。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意识支配着行为。思想上的腐败必然导致行为上的放纵软。思想的转变转化在于不断地加强学习教育。要加强“教育提醒”,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切实补足补强“精神之钙”。要注意“自我反省”,以“吾日三省吾身”“检身若不及”的思想自觉多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身份”,时刻做到自省、自警、自励、自强,从思想上筑牢防止“软腐败”的道德防线。
制度是管理的基石,是行动的指南。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和执行。产生思想懈怠、思想僵化、思想落后等“软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现实中,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都会制定相关领域、岗位等的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时制度成为了“摆设”,不是不依“制”办事,就是不按“制”处罚,让“软腐败”恣意“生长”。对此,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制度“权威”。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治理“软腐败”教育是前提、制度是抓手、问责是手段。要依规依纪强化执纪问责,确保“问”出制度严肃性,“责”出纪律威慑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设置了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的的处理条款,根据影响和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由此可见,“软腐败”也有法规条例“管制”,不可我行我素、任性而为。
实干奋斗才是最具美丽、最有价值的人生。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克服“坐而论道”“坐而不动”的“软腐败”,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奋起“行事”、砥砺“干事”,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打造过硬干部队伍,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 (山东省日照市园林环卫集团纪委:陈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