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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超标准”当作“高标准”
时间 :   2024-06-26 09:2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李国香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标准,意指衡量事务的依据或准则,常常作为检视工作优劣与成效的一种手段。标准决定质量,当“合乎标准”成为开展工作的底线,“高标准”也逐渐发展为比学赶超的重要要求,但是这并非意味着标准越高越好,脱离实际的标准只会成为“超标准”,导致“事倍功半”。
 
明晰“超标准”与“高标准”界分点,避免胡干蛮干。评价一个标准是不是“高标准”,关键是看这些标准是否坚持了“标准内的上限”。那些“跳一跳,够得着”,真正促进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的是“高标准”,而“一年打基础、三年迈大步”之类则是“超标准”。“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为高效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对自己、对成效有更高的要求并无不妥,但在追求“高标准”的过程中逐步演变成寻求“超标准”,超出实际能力和资源条件,却是极为不妥。凡事有度,过犹不及,在追求高质量的过程中,要对工作的“高标准”进行科学界定,明确“高标准”的内涵和外延,避免走入“超标准”的误区,确保其既符合实际、合乎论证,又能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把握“超标准”与“高标准”关键点,避免走形走样。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在非常规条件下,出于救急、应急考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时增加一点“变量”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思想上目的不纯,用力上过重过猛,标准变形、指标走样,具体措施模糊不清,将会带来干事者失策,群众失望的后果。守正为心,创新为用,惟守正直,所以长存。标准的制定都是经过深度论证而制定的,不到万不得已不用改,把标准不折不扣落实好就是“高标准”。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审慎对待每一次标准的调整,不将其视为满足私欲、追求政绩的工具,既具备灵活求变的能力,又保持对标准的敬畏之心,守牢底线,抗住诱惑,时时回看结果问初心,刻刻检验实效问初衷,真正“变得其所”。
 
找准“超标准”与“高标准”平衡点,避免华而不实。在追求卓越的道路上,时常会打破“超标准”与“高标准”之间的平衡点,每当面临一项考核,各地就呈现出“卷”的现象,盲目跟风、自行加压、拔高标准、压缩时间,导致工作浮于表面,“超标准”完全重过了“高标准”,华丽但空洞。“超标准”与“高标准”的平衡点在于“实”,“快速”“显眼”这种“造亮点”“建门面”形式的“超标准”不一定是“高标准”。“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有细才有真,要摈弃急功近利的心态,处理好近和远的关系,不务虚功、不兴伪事,于落实落细上“见真章”,出实招硬招上“动真格”,在破题解题上“有实效”,秉持求真务实精神,以“潜功”出“显绩”。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委组织部;李国香、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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