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和必备条件,是一个地区发展的能量,能为区域发展增添后劲,而这方面的建设滞后往往会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农村地区作为相对发展进度落后地区更是要注重基层基层设施建设的发展,不仅要建好更是要管好。
建管并行,打造好成效。如果存在基层基层设施重建设、轻管护甚至不管护的情况。比如,有的村庄路灯大面积“失明”、有的虽然通了自来水但水质不达标、有的村内道路地基破碎甚至塌陷等问题,或多或少都存在管护不到位的原因。凡此种种,既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同时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建管并行,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厘清责任,建管护机制。明确分工才能确保工作效率,各基层既然村情不一,就要做到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建立起清晰的管护责任制度,因此不妨创新管理方式,以清单形式明确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并建立定期公示制度。此外,巧妙结合公益性岗位,划分区域,落实相关责任,让护路员、保洁员等更好的担起责任,开展工作。
分类施策,提高完备度。农村基础设施类型不同,耗资不同,管护要求自然不同。在管护方式上,应该创新更为高效的分类管护机制:地方政府及村级组织应当担起监管责任,无论是直接管理或是购买服务,都能通过分类施策更好的开展管护工作:在直接管护时,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个人以避免推诿;在购买服务时,定期开展监督工作,检查工作效率。(榕江县两汪乡人民政府:石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