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会议指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因此要想高质量发展经济,党员干部须倾听民声,惠及民生,推动乡村振兴。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敬畏民众、敬畏民众赋予的权力,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这要求党员干部们要怀为民之心,常倾为民之情,带着人民的心声,走到人民群众身边,用心用情倾听民声、汇集民智、落实民生。
改善民生,先听民声。民生要跟着民声走,只有见民之所见,听民之所述,从民声中寻找方向、直击问题,才能够更好地了解群众的需求与困惑。党员干部要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把听民声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关键步骤,用好调查研究这一重要方法,积极走近群众、亲近群众,增强听力、眼力、脚力,充分了解群众的需求,系统梳理,科学规划,指引方向。把民生问题变为党员干部的履职清单,用实际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倾听民声,汇集民智。基层工作复杂繁琐,各地实情千差万别,群众需求多种多样。党员干部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民声时,要坚持做到听政于民、问计于民,到群众中寻找为民造福的最优方法,在主动约访,倾听民声的同时,还要及时回访、随时走访,变被动为主动。在与群众的主动交流中,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引导群众讲真话、出实招、献良策,完善处理民生问题的运行机制,多参考群众意见建议,调动好群众的“微力量”。
改善民生,落实民声。汇民情、解民忧,针对前期走访群众收集到的问题,研究办法,细化务实举措,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梳理为民办实事的清单,确保一针见血地瞄准群众需求,不仅要看深,更要做实,解民生之忧。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无论是“重于泰山”的要紧事,还是“鸡毛蒜皮”的家常事,只要是群众的事,就是党员干部的“心头大事”,从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养老、居住、环境、出行等具体的“微”实事做起,才能真正改善民生,推动民生事业更上一层楼,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剑河县自然资源局:邬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