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能够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乡村振兴建设成功与否直接关乎群众生活质量,是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必须精细化,在坚持民主自治管理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治理能力,提高民主自治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完善基础设施,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人居环境整治是抓好基层治理的首要工作之一,也是打通与外界交流沟通的一个门面工程,为快速打造干净整洁的村寨环境需科学设置垃圾投放站点、合理摆放垃圾桶、配备配齐垃圾收运工具,修建公厕及污水处理池、铺设污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要完好,才能实现环境美化有设备,而不是天天打扫垃圾满地,生活污水充斥着村寨,臭味四张散发。同时,必须强化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公共环境有专人定期打扫,农户门前卫生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才能真正做到庭院美、村庄美,改变“脏、乱、差”的现象,共建美丽乡村。
推进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营造平安环境。社会治理是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也是村寨平安、国家安定的要素之一,守住一方平安,需要群众懂得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不触犯国法。因此,国家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基本法律常识的宣传和普及,借助互联网平台播放典型案例和讲解法治,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以防一人犯法全家“遭央”,破坏他人的美好生活。同时,政府部门及司法部门要加强对“黑恶势力、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为案件办理提供线索,齐心协力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抓好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构建精神风貌。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有了追求,对村级治理提出了更高标准,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层政府应引导村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民主管理制度,避免成规陋习给人民生活带来困扰或经济负担,如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高额收取礼金等不良习俗应纳入村规民约管理范围。同时,建立弱势群体工作机制,关心关爱老弱病残者,让其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共同营造和谐美满的大环境。(剑河县南寨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