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喜庆欢乐节日,是中华民族古老的传统习俗。忙碌了一年的人们,都想过上一个鞭炮齐鸣、载歌载舞、尽情娱乐、吉祥如意、气象翻新的热闹春节。
然而,近几年来,由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吃紧,又要避免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气污染、影响环境质量等缘故,全国各地几乎都发出了“限令”、“禁令”和文明倡议,得到了城乡广大群众的认知、理解和支持。但是,“少了鞭炮声、春节静悄悄”,却给人们心理蒙上了“压抑阴影”,带来程度不同的“郁闷情绪”。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现实。对烟花爆竹的“禁”与“放”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今年再次成为舆论焦点。随着疫情防控“全部放开”,部分地方已经陆续出台了一些新规。北京、辽宁、大连、山东东营等地规定:可以限时燃放;有的地方还划出一定场地允许燃放,但强调安全必须摆在首位,防止发生鞭炮“炸人”事故,酿成人间悲剧,留下终生遗憾。
纵观全国,在近三年的战疫斗争中,大家都付出了辛勤努力、甚至沉重代价,每个人都不容易。慢慢走出三年疫情阴影的人们,多么渴望用烟花爆竹驱散疫情阴霾,彻底释放心理压抑许久的“郁闷情绪”,激情欢唱地迎接今年的新春佳节和未来可期的新生活。新年新气象、好运好风光、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这是全国亿万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愿望。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下疫情仍未彻底远遁,病毒感染人数还在增加,有的阳过了,又重复感染的也不在少数。加之,冬季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也是火灾易发期。如果我们不分场所、不限时段、无节制地地盲目燃放,势必造成大面积的空气污染,会加重病人病情,还免不了鞭炮炸人,引发火灾等事故发生。笔者认为,“禁放”要有度,可划定一些场地场所允许燃放;“放开”要适度,不是“一放了之”“撒手不管”。同时,要有监管人员巡回巡视,确保安全无事故。尤其是广大农村,柴草堆积较多,更要防止火灾,避免“火烧连营”,以往的教训不能忘记。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和营销部门,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要坚持从源头抓起,保质保量,千方百计消除安全隐患。特别值得提醒大家的是,在医疗资源紧张、血库缺血的情况下,更要注意避免被烟花爆竹炸伤手脚、崩伤眼睛,甚至重残。一旦如此,不仅难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无疑还会加剧医疗资源的挤兑。各地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及早动手、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精准搞好今年节期的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城乡群众健康安全,力争开局之年平安无事、喜事连连、好运长久、幸福万年!(作者许贵元,系国内著名评论员、全国“三农”问题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