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文件指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针对“三农”问题,基层党组织只有突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用扎实基本功、排头兵姿态、标准齐步走的“军人范儿”,保持攻坚劲头,强化党建引领,发挥职能优势,狠抓工作推进和落实,不断探索新方法解决新时代新问题,奋力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练好“基本功”,保持攻坚劲头,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必由之路。围绕“三落实一巩固”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紧盯“一达标、两不愁、四保障”重点,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问题、增强信心、抓实治理“四项工作”,坚持以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的态度,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其他负责同志协助抓,压实部门责任落实,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结合实际进行具体工作分工,同时注重加强向上级部门沟通与汇报,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当好“排头兵”,强化党建引领,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必然要求。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建设乡村振兴驻村干部队伍,积极选派优秀干部担任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利用党员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定期听取驻村帮扶工作汇报,对驻村汇报发现问题,单位领导班子要及时讨论研究帮助解决。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迈好“齐步走”,发挥职能优势,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必要之举。业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自然资源领域要从多个方面集中发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土地资源要素支撑、耕地资源保护利用、农村资源资产盘活,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逐步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实现重点项目尤其是“四化”项目建设用地应保尽保,建立村庄建设有规可依、农民建房有章可循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生产质量。(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刘丽莎、孟东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