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政党,要有自己的规矩。正是有了执政党的规矩,才能够形成特定的政治秩序。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发挥党内法规的导向预防作用。很多问题的发生,就是因为缺乏明确具体的依据和标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当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普遍发生、反复发生和常见多见的问题,提出防范的策略和方法,建立明确具体的制度规定,把不确定性变成确定性。进而通过制定法规制度,让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干部明白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明白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白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从而按照党内法规规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发挥党内法规的规范监督作用。通过具体的制度规定,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行使权力的边界和底线,按照制度规定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和流程,防止权力越界、行为失范。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法规制度是标准、是依据。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无论是在制度制定环节,还是在制度执行环节,都应当把监督作为重要的一环,明确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结果如何运用等依据。
发挥党内法规的治理反馈作用。法规制度是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引导、督促检查、纠偏改错,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推动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让管党治党的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通过制度的有效执行,化解管党治党面临的风险挑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通过党内法规制度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等进行评价和反馈。(从江县翠里乡人民政府:杨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