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许成功不容失败”,基层作为改革创新实践的主战场,许多的失识错识是在客观、主观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导致过失。为了鼓励干部敢作为、敢担当,需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人才工作者撑腰鼓励。
干部借调、抽调率过高,出现人岗不匹配现象。当前,在人性社会的大背景下,组织中容易出现因人设岗,因人调岗的情况,长期以来形成人岗不匹配的现象。这种现象导致许多人才工作者临危受命、远赴新岗,因岗不匹配、缺乏经验等客观因素出现过失,被“一棍子打死”泯灭了工作者的积极性,出现不干事、不理事、不出事的现象。所以重视工作者岗位调配比例,保证工作率最大化,同时在考核中“不戴有色眼镜、不一棍子打死”,对待出现过失工作者要对症下药,为敢拼、敢做、敢当的工作者装“减压阀”提供“意外险”。
政策制度过于死板,过与不及“一刀切”。一项政策制度的生命力和权威性都在于执行,搞“一刀切”表面上看权责明晰利于执行到位,落到交错繁杂的基层工作上却是我该“做与不做?”和“担与不担?”,从而产生有过之而又不及“两项极端”的负面效果,使得政策制度生命力大打折扣。让干部萌生只要少干事就不会被追责问责的“怕事”心态,提不起干劲,工作效率低下,基层服务工作完全变了味。要明确具体工作情形和制度红线,分清为成事所“败”,还是“败事”成,不能大刀阔斧一刀切,不予干部容错纠错机会。若在红线之上,要给予干部“解释”权利,引导干部坚持“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的思想,不断帮助干部改正提升、放下心结;红线之下,犯多大错就要尝多大苦果,绝不姑息。
过度强调追责问责,干部出现“躺平”心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为更好督促各级责任落实,“问责”已经成为实现权责对等的重要方式。然而,当问责成为懒政思维的保护伞,当滥用追责问责成为推动工作进度的主要手段,乱问责、问错责、错问责、大事小事都问责,把追责问责扩大化、盲目化,导致分寸失当、宽严失度、与实不符,问责就成为了一把双刃剑。挥剑斩七寸,才能真正达到惩前毖后的实效。各级党委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日常小错和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工作失误要保有包容心,鼓励干部人才大胆做、大胆试、大胆闯;对于不同程度的错误要考虑该不该问责、问责谁、怎样问责、问责程度,确保依法依规、精准出击。(剑河县敏洞乡人民政府 :彭绍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