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各级广泛展开、深入推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然而,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浮在表面,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制定目标不切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雷声大雨点小,只说不做,没有实际行动,只是改改台账,敷衍上报;有的只有开头,没有结尾,不了了之,等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这些单位和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这不但会导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大打折扣,还会导致广大群众关心的困难事、烦心事、揪心事长期得不到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失信于民,有损党的形象。这就要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必须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广大群众看到变化,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效果。
群众办实事浮在表面,有损群众利益,究其根源,一是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一些党员干部把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抛到九霄云外,不能坚持以人为本,严重脱离群众,缺乏服务群众的意识,导致为民办事不实,成效不佳。二是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作祟。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缺乏责任意识,对于群众的操心事不能及时解决。三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观念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认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只是走走过场,在为群众办实事时花拳绣腿,敷衍了事。
要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就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领路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实”。一是扑下身子,问需于民。端正工作态度,把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主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民生需求,把民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我们为民办事的重点。二是一心为民,扎实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功利思想,从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抓起,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决心、“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干,慎终如始、久久为功,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三是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事情办得实不实、好不好,基层和群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各级应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和评价反馈机制,鼓励民众全程参与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中来,让基层和广大群众当“评委”,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评判标准,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成效不佳的进行严肃问责,使每件实事都能够办得符合基层意愿、赢得群众认可。(剑河县太拥镇党委:龙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