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个多月前的4月20日,公安部交管局就下发通知,在全国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自6月1号起,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各地经过一个多月的轰轰烈烈地宣传活动,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越来越多,交通安全秩序也越来越好。但仍有一些驾乘人员无视交通法规定,认为佩戴“一盔一带”麻烦费事。前几天,笔者早晨上班,正巧碰到同楼的一女士骑电动车带孩子去幼儿园。我用开玩笑的语气提示她:“不戴头盔娘俩都得挨罚呀!”可她却满不在乎地回答说:“大夏天戴头盔跟头上顶着火盆一样,又热又闷不好受,实在不习惯,即便警察看到了也不会轻易罚款的!”也有好多小车司也不系安全带,尤其是“副驾驶”。个别的还敞开车窗“透气”,在行驶中随意往车外吐痰、抛“烟头”和纸屑等杂物,实在有失文明大雅。上述这些司空见惯的“小镜头”,折射出一些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任性行为和不良习惯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和消除。
优化城乡交通安全环境,确保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是创建文明城市一项带有根本性的重大举措。创建文明城市,首先要做“文明人”。驾乘人员自觉佩戴“一盔一带”,并养成良好习惯,就是以实际行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应该大力普及和推而广之。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由此可见,驾乘人员佩戴“一盔一带”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负责。能否做到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出行行为,也是对我们每个人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的检验。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彻底根治“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车窗抛物”、“便道加塞”、“冒险跨栏”等不文明、不礼貌、不道德等不良行为。二是交管部门要合理部署警力,加大巡查力度,发挥“天眼”和“天网”作用,搞好精准排查,坚持城乡并举、协调联动、不留“死角”和“盲区”。 同时,要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一旦发现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要果断进行严厉查处,不能简单“止于罚款”或“一罚了之”。三是强化市场监管。随着“一盔一带”的推行和普及,驾乘人员对头盔的需求量猛增,一些不法商家和生产厂家,认为有利可图,就乘机抬高物价,肆意加大驾乘人员的负担。对此,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果断处理一起,不能让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千方百计维护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让良好的交通环境撑起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保护伞,托起文明城市的美丽蓝天!(许贵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