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经常遇到这样的麻烦事,各种垃圾短信、推销电话成天对你的手机“狂轰乱炸”让你无法享受片刻的宁静...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的个人信息很可能已经泄露!近日,双江法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罗某某、石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至6月期间,罗某某、石某某二人为谋取私利,由罗某某利用自己办理中国移动电话卡业务之便获取移动电话卡,石某某通过微信群联系买家,将从罗某某处获得的手机号码及对应的验证码,提供给买家到京东、抖音、微信、快手等平台注册账户,所获利益由石某某通过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收取,又以微信转账方式分赃给罗某某。期间,罗某某使用张某某的身份证办理的卡号为18xxxxxxxxx的电话卡涉电信诈骗一起,致被害人被诈骗资金4000元。经查,石某某通过收取微信转账、支付宝口令红包共获利11622元,罗某某、石某某分别获利5811元。
裁判理由:
双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石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罗某某、石某某利用给消费者开设手机号的便利,获取消费者的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并出售获利,使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损害,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故双江法院依法当庭判决:被告人罗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石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罗某某、石某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罗某某、石某某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1622元。
法官提醒:
根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益增多,因此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意识。对来源不明的手机APP、网站、链接等,要谨慎下载、使用、点击,不要在各类网上网下平台、商场随意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避免可能产生的大量骚扰电话而影响你的正常工作。含有个人信息的物品要妥善处置,妥善保管、处理好包含个人信息的票据,如快递单、火车票、飞机票、保险单、pos机小票等,严防个人信息泄露。不要贪图小便宜,避免在网上或者街头参加一些需要填写真实身份、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的抽奖、竞猜、促销送礼品等活动。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或使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要以案为鉴,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恪守法律底线,切勿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法条链接:
1.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2.哪些案件适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3.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意见。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