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2023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解决了农产品无证上市,主体责任落实难的问题,既是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通过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农产品从生产、销售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措施。
2023年8月29日,阿瓦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阿瓦提县沙依巴格蔬菜批发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蔬菜收购、批发者艾**、热**、阿**、艾尼*四人,收购、销售农产品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免费发放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要求4人立即整改。9月4日,执法人员对其复查验收时,发现艾**、热**、阿**、艾尼*四人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下达后至执法人员复查当日,销售农产品时仍未按照法律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逾期未改正。该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规定,阿瓦提县农业农村局对艾**、热**、阿**、艾尼*四人罚款人民币200元。
承诺达标合格证一端连着生产者,一端连着消费者,实现了农产品带证销售、来源可溯、信息可查。今年是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实施的第一年,阿瓦提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讲座、一对一上门指导、执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开展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讲,讲清法律要求,引导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规范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
下一步,阿瓦提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普法宣传范围,促使农户了解制度要求、提高守法意识,引导经营主体进行绿色安全生产,强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同时鼓励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合格证,保证让百姓“吃得安心,吃得放心”,助推农业农村农产安全高质量发展。(阿瓦提县农业农村局: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