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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动态
知识产权宣传周 踏青识得茶中法 一叶知产万山春
时间 :   2025-04-24 11:12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双江县人民法院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1.野生古茶树可以擅自采摘吗?

不可以。根据《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云南省内树龄100年以上的野生茶树和栽培型茶树都在法律保护范围内。擅自采摘自然保护区的古茶树和野生古茶树属于违法行为,损害公共利益,依法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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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拖欠茶叶款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涉茶案件中,拖欠茶叶款的买卖合同纠纷较为常见。由于法律意识薄弱,部分当事人在进行茶叶交易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习惯于通过电话、微信或口头方式协商,为后期维权带来诸多不便与风险。这里提示广大茶农、茶企、茶商,从事茶叶交易要签订书面合同,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等进行明确约定。


3.提供采茶、制茶劳务时受伤要如何维权?

采茶季人员流动性较大,采茶、制茶的工人一般是临时雇佣,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工人在提供采茶、制茶劳务时受伤,雇主根据自己的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为雇主,在接受劳务时要履行好指挥、监督、管理、培训、安全保障等职责,提供劳务一方对自身也要负有高度谨慎注意义务,共同防范事故的发生。(双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