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化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春耕生产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日,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管支队对师市辖区化肥销售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精准摸底,构建科学精准监管“一盘棋”。对师市辖区所有化肥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日常工作边检查边摸底,熟悉掌握商户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提高精细化监管水平,为更科学精准监管和更优化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专项排查,织密风险隐患防控“一张网”。对辖区内复肥(掺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磷肥中的磷酸二铵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化肥经营单位的主体资质、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查看化肥外包装袋上的标识信息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联动宣传,形成社会共治共享“一条心”。积极向经营者宣传化肥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督促化肥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意识,守法经营,不得购销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巧用“微信群+市场监管”模式,建立微信群,为销售单位提供全面服务和指导,帮助其解决在落实两个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排查阿拉尔市化肥销售单位53家。
师市市场监管支队提醒一师阿拉尔市职工群众:购买农资时一是要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在门店或摊点购买时要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证明;二是要注意看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标签是否完整规范,有无合格证、商标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号及使用说明书等;三是要妥善留存农资产品样品,将购货凭证、包装袋、说明书、宣传单等妥善保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证据,或者将样品送检,以便市场监管部门能及时、有效地调查、取证,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师市市场监管支队将持续加大对化肥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化肥销售单位依法依规销售的自觉性,全力保证化肥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好师市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通讯员:彭凯、阿依佐克然.艾则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