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处于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警示教育这个“清醒剂”,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身有所正、行有所止,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心有所畏,明辨是非守初心。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严以修身方能严以律己,只有学深悟透党规党纪的具体要求,才能真正树起警戒线,清楚行为边界在哪里,真正能够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视为净化心灵、坚守初心、弘扬正气的“必修课”,以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态度,将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纪律规矩的具体内容,领会纪律规矩的精神实质,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要清醒地认识到“公”与“私”的界限,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朋友圈,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身有所正,遵规守纪树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严守党规党纪不应是被动接受,而应是主动践行,时刻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工作中严格执行组织的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生活中,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把党规党纪作为修身律己的标尺,时刻保持头脑清醒、高度警觉,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把纪律规矩作为行为的准绳,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确保不踩“红线”、不碰“底线”,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行有所止,坚定信念强担当。党纪学习教育既要内化于心也要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在“为谁奋斗”的问题上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将实现人民的福祉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少一些“纸上谈兵”、多一些“田间地头”,倾心倾力解决他们心中的急事、难事、烦心事。要继承并发扬紧密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用脚步丈量民情、倾听基层声音,汲取群众力量、感悟基层智慧,用实干的精神和实际的成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生活的改善和社会的进步。要正确看待“名”与“利”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创新实践;又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宽广胸怀,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追求短期效应,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清风正气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苟泰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