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农村闲置农房的有效利用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一环。然而,通过实地调研与分析,我们发现农村闲置农房的盘活利用率普遍偏低,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乡村资源,也制约了乡村活力的释放。
建立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农村闲置农房信息登记与发布系统,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流转服务平台,促进信息对称,提高流转效率。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租赁、合作、改造等方式参与农村闲置农房的盘活,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提升房屋经济价值。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金融机构可提供针对农村闲置农房改造和运营的专项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探索以房屋使用权、收益权为抵押的融资方式。
强化规划与指导。结合乡村整体规划,对闲置农房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造设计,既保留乡村特色,又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同时加强对农户的技能培训,提升其参与乡村振兴的能力。
改变观念,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改变农民对传统房屋的观念,增强其市场意识,鼓励主动盘活闲置资源,实现资产增值。
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农房多元化利用。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民将闲置农房用于多元化经营,例如发展民宿、农家乐、文化创意工作室等。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帮助农民将闲置农房改造为具有商业价值的资产,提升其经济效益。
设立农房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老旧农房改造。针对老旧农房改造难度大的问题,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对老旧农房进行现代化改造。例如,对木制结构的老房子进行加固和改造,使其符合现代居住或商业用途的标准。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房改造,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体系。
规范农房租赁市场,保障农民权益。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租赁市场的监管,制定规范的租赁合同模板,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农房租赁信息平台,帮助农民与租户对接,提高租赁效率,增加农民的租金收益。
探索“共享农房”模式,盘活闲置资源。借鉴城市共享经济的经验,探索农村“共享农房”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将闲置农房信息集中发布,吸引城市居民短期租赁或合作经营。例如,将闲置农房改造为短期度假民宿或创意工作室,吸引城市游客和创业者,提升农房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房利用价值。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交通、通信、水电等条件,为农房的多元化利用提供基础保障。例如,完善农村道路网络,提升互联网覆盖率,为发展乡村旅游和电商产业创造条件,从而提升农房的利用价值。
制定统一规划,推动农房集群化利用。政府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农村闲置农房盘活的统一规划,推动农房集群化、规模化利用。例如,将闲置农房集中区域规划为乡村旅游示范区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吸引社会资本和优质项目入驻,形成规模效应。
解决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率低的问题,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协同努力,通过政策引导、平台建设、资金注入、模式创新等多方面措施,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榕江县平永镇人民政府:袁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