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道,首在政绩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政绩观问题,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多次做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既是响鼓重锤,又是如山号令。当前正值党纪学习教育刚刚收尾阶段,广大党员干部应提高站位,明确目标,常照“镜”正身,系好第一颗“扣子”,树牢政绩观“应有模样”。
常照“信仰镜”,系好“党性扣”,树牢“初心模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加强党的先进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中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和人民保持绝对忠诚,坚定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要牢记共产党员是第一身份,为党工作是第一职责,驰而不息地加强党性锻炼,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真正落到实处,以脚踏实地的奋斗实践中将党性提炼得更加纯粹。
常照“民心镜”,系好“责任扣”,树牢“为民模样”。“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党员干部要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标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民心民意为镜,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得失、成效的标尺和标准,做到群众赞同什么就推动什么、群众反对什么就纠正什么,从“关键小事”入手,以群众视角思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的“主心骨”“贴心人”。
常照“廉洁镜”,系好“清廉扣”,树牢“廉政模样”。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前提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事业观。党员干部要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弄清悟透“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自觉守住廉洁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养成勤于自省的习惯,认真查找“病症”,及时开好“药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廉洁奉公、自律自省的实际行动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山东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孙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