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行千里定于锚,浪掀万丈稳于心。”作为基层党员要以初心为炬,始终铭记为人民谋幸福的崇高使命,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深学中筑牢信仰之基,在细悟中明晰纪律之矩。怀揣初心深入一线,凭借无畏的勇气和坚毅的信念引领群众迈向富足的新生活,用切实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担当。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明确方向,为党员干部树立了行为准则。其中明确提出的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要求,都为我们的日常工作提供了行为准则。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助于规范党务工作程序,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质量。
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和基本前提就是用党内法规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将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化作自觉行动,锤炼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培养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良好品质,培养健康的个人爱好和习惯。
在处置繁杂的基层事务时,不偏不倚、公正无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流程,保证每一个决策、每一次执行都能经受住公平正义的检验,让群众深切感受到公道自在人心,使政府公信力在基层得以稳固确立。不惧艰难险阻,不畏岁月漫长,锲而不舍地谋划布局、埋头苦干,一茬接着一茬奋进,一棒接着一棒前行,最终推动基层在高质量发展的航道上乘风破浪,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精彩蜕变。
以爱心化雨,把群众视作亲人,用爱心传递温暖和力量,关怀孤寡老人的生活状况、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成长、挂念困难家庭的衣食住行。积极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汇聚社会各界力量,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充满爱的蓝天,让基层大地处处洋溢着人性的光辉和社会的温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融入日常,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积极的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把上级的指示要求、日常的工作任务和自身的岗位职责真正落到实处。(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曹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