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38起,处理18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53人。其中数量占比前三位的问题依次为: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434起、处理674人,分别占35.06%、37.13%;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319起、处理383人,分别占25.77%、21.1%;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21起、处理132人,分别占9.77%、7.27%。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曝光如下。
1.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锁政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锁政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管理处公务用车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29次,金额共计9914.83元。2019年12月,锁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玉溪市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李春华违规使用公款送礼、发放福利等问题。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李春华在担任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期间,违规将云南某司法鉴定中心返还款7.5万元、黄标车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中食堂结余资金10.28万元、澄江县某环保科贸有限公司退回县交警大队管护费1.5万元等费用共计19.28万元设立“小金库”。2018年春节、中秋节和2019年春节期间,李春华以交警大队名义违规使用“小金库”款项9.32万元,购买烟、酒、月饼及以现金方式用于送礼和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节日福利,其中李春华本人领取礼品价值合计2220元。李春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李春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降为一级科员处分。“小金库”剩余款项,违规送礼、违规发放、个人违纪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3.文山州丘北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赵家文,副校长陈海斌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丘北县委党校经陈海斌审核、赵家文审批同意后,以发放宣讲费、函授班次课酬、出题阅卷费、班主任费等名义分4次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共计13.78万元。2016年7月,县委党校4人抽调参与“县、乡、村”换届工作,赵家文、陈海斌以“县乡村(社区)两委换届政策培训”为名,从“县、乡、村”换届宣讲等经费中虚列支出1.54万元发放给县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赵家文共领取9800元、陈海斌共领取1.42万元。2019年10月,陈海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家文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降为三级主任科员处分。二人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4.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李云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8年,李云辉在担任勐腊县农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云烟软礼印象香烟9条、大重九香烟2条、云烟印象香烟1条、百丽庄园干红葡萄酒1箱6瓶,价值合计1.25万元。李云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李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大理州弥渡县牛街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吴健敏违规操办儿子“百日宴”问题。2018年10月5日,吴健敏违规操办儿子“百日宴”,邀请亲戚、朋友及管理服务对象等共10桌,吴健敏及其家人收受微信红包1688元、现金红包1400元,共计收受礼金3088元。2019年12月,吴健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责令退还。
6.曲靖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陈云良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吃请问题。2018年8月,陈云良受云南某科技有限公司邀请,参加该公司在红河州弥勒市举办的“粮油系统分析测试应用技术交流会”。会议期间,陈云良违规接受该公司安排,到红河州建水县、河口县等地游玩3天,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并收受紫陶茶罐1个,价值160元。返回单位后陈云良违规报销旅游期间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补助、住宿费用共计1200元。2019年8月,陈云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