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指定,托克托县纪委监委对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安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安云理想信念丧失,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未主动向组织交代个人违纪违法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及消费卡;未如实说明自查事项,欺骗组织;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为他人在案件查办中说情、打招呼,违规干预执法;未详细认真核查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滞留;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执行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安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回民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回民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安云开除党籍处分,由回民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安云涉嫌犯罪问题已由托克托县监委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回民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王冬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