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强化规范管理、思想教育、服务保障,确保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质、提标、提效,让流动党员“流”而初心不改、“动”而本色不移。
聚焦“规范明责”提质,抓实“流入+流出”双向管理,确保“流动不流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以传统属地化管理方式为主的静态管理格局,难以同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新需求相适应,容易造成“有权管的看不到,看得到的无权管”的“两不管”现象。党员流动到哪里、规范管理就要跟进到哪里,方能监管有力、管理有效。对于“流出党员”,要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为责任落实依据,及时建立流动党员工作责任清单,定标明责、履职尽责,规范抓好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对于“流入党员”,应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流入党员登记、转接、报到等工作,实现流动党员“应转尽转”。
聚焦“思想引领”提标,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平台,确保“务工不误学”。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要实现流动党员“流”而有序,思想教育工作是常抓之责、凝心之要。由于流动党员的工作范围、分布范围和活动范围相对分散,教育工作成为薄弱环节,容易造成“人员难集中、时间难保证、内容难落实”的“三难”处境。要积极构建“线下+线上”双向联动学习平台,线下抓住流动党员过年过节、返乡探亲等时机,用好用活本地党员教育优势资源,及时开展“送学上门”、“党员活动日”、短期培训班等活动,进行思想“补课”;线上积极探索“云端党支部”建设,用活多媒体学习平台,搭建流动党员学习“云课堂”,常态化开展互动交流研讨,实现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让流动党员理论常新、思想常新。
聚焦“作用发挥”提效,健全“组织+服务”两大保障,确保“离乡不离责”。流动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是增强党组织力与创新力的关键细胞。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如何服务好流动党员、进一步组织好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是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课题。要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坚持对流动党员和本地党员一视同仁,优化服务理念,按需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加大关心关爱力度,推动流动党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畅通作用发挥渠道,积极组织开展有吸引力、感召力的主题活动,持续激发流动党员队伍活力,让流动党员成为“流动红旗”。(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陈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