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进一步提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教育、服务质效,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流动不流学”“流动不流情”。
坚持“聚水成溪”,搭建平台强管理,让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有家”更“有为”。搭建信息平台,以党支部为单位,常态化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三找”活动,紧扣“基本情况清、流动时间清、流动去向清、联系方式清、思想动态清”五个方面,对流动党员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调查摸底,建立动态流动党员数据库,做到“进出”有数,“去向”有底,“联系”畅通。搭建组织平台,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或联络站,坚持“党员流动到哪里,学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为流动党员提供一个集会活动点、信息交流站和权益保障所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接受党的教育和参与组织生活,让流动党员相互交流有平台、党性锻炼有载体、学习提高有阵地。搭建活动平台,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商会、协会搭建联系平台,组织“流动党员之家”“党员先锋岗”“我为家乡话发展”座谈会等各类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听取流动党员在助力家乡发展、改善民生福祉、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和组织观念。
坚持“汇溪成流”,创新形式强教育,让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学”,“走新”更“走实”。创新教育方式,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坚持线上和线下学习“双线并进”。线上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定期向流动党员推送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党纪法律法规,并督促其发表感想、撰写心得体会,构建起流动党员日常学习的‘指尖课堂’,充分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线下利用春节、中秋、国庆等返乡节日“窗口期”,组织流动党员积极参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发放相关学习材料,做好“补课教育”。创新教育内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结合流动党员的实际工作和生活情况,定期推送《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材料,为流动党员精神“补钙”、头脑“充电”、能力“加油”。创新考核方式,坚持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双管齐下”,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流动党员定期向流出地党支部汇报工作、生活情况,并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将流动党员的参与度、学习效果、实践活动表现等纳入考核内容,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激励流动党员积极参与教育管理活动,确保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奔流入海”,深化服务强关怀,让流动党员“流动不流情”,“暖心”更“聚心”。深化保障关怀,建立流动党员结对帮扶机制,定期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家属,通过“月联系、季汇报、节问候、年座谈”的方式,动态掌握流动党员工作生活状况,及时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就医、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让流动党员安心在外发展,保障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深化激励关怀,大力挖掘流动党员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将表现优秀的流动党员、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两优一先”表彰体系,通过媒体宣传、经验交流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激发流动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和使命感。深化服务关怀,完善流动党员服务网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加强与流入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为流动党员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山东省梁山县委组织部:王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