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为新时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筑牢工作基石。
建好“组织之巢”,让流动党员“流而有家”。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员尤其是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完善组织体系,为流动党员编织“红色家园”之网。在流动党员聚集的工业园区、商业街区、建筑工地等,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赋予流动党员安稳的组织归宿。借助信息化手段搭建流动党员信息库,动态掌控其情况,确保“流动不流失”。强化组织功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在各自岗位上绽放光芒,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建立健全涵盖党员学习教育、民主评议、联系群众等制度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保障流动党员权利与义务并行。依靠制度,让流动党员感受组织的温暖与关怀,增强责任感和归属感。
搭好“协同之桥”,让流动党员“流而有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实施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办法。流动党员的流动性决定其教育管理必须跨越地域藩篱,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互动、协同管理。建立双向沟通机制,保障信息互通共享,依据流动党员实际,明确双方管理责任,实现流动党员管理“无缝对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等线上交流平台,达成流动党员与党组织的即时沟通。
扬好“教育之帆”,让流动党员“流而有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活动,对于农民工流动党员,开展劳动技能、安全生产等培训;对于企业流动党员,开展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培训,提升流动党员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各级党组织要关心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或联络点,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思想动态和困难需求并加以解决。通过人文关怀服务,让流动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委组织部: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