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识别过程中,我们要学会区别服从性与执行力。服从性是指个体对上级指示、组织决策或规章制度无条件地遵从与执行,体现的是党员干部对纪律性和权威的尊重。执行力则是命令执行的综合体现,涵盖目标理解、路径规划、资源整合、有效沟通、克服困难、达成目标等一系列执行过程整体成效,是党员干部综合能力的体现。
服从性应该是执行力的基础,执行力则是服从性的升华。用服从性代替执行力作为干部识别的主要标准,无疑是以偏概全、喧宾夺主,不但降低了选人用人的门槛和质量,更会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当干部仅满足于机械地执行命令,而不去思考如何更好地完成任务时,工作就可能陷入表面化、形式化的泥潭,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风气。真正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的干部可能因缺乏“足够”的服从性而被埋没,而一些擅长逢迎、但能力平平的干部却可能因此得到重用,进一步破坏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当基层干部发现仅凭服从就能获得认可,而创新和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时,就会逐渐失去积极进取的精神,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活力也会因此衰减。
在干部识别过程中要摒弃“唯服从论”的偏见,建立更加科学、全面、公正的评价体系。聚焦执行力,综合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多个方面,确保选拔出的干部既忠诚可靠又能力出众,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 :韦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