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住宅小区是城市治理的基础单元,小区和睦,社区才能和谐,在城市基层治理的大格局中,“红色业委会”正成为解锁小区治理难题、提升治理效能的“幸福密码”。
坚持“组织有形”与“行动有力”相结合,解开小区“无人管”的锁。业委会是居民开展自治的重要载体,业委会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在战略上步步为营,画好“路线图”。以“住宅小区业委会应建尽建,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为目标任务,“一小区一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逐个突破、销项落实,确保业委会组建平稳有序。要在业委会换届上谋篇布局,绘好“新蓝图”。小区业委会任期届满前,由党员先议先行,引领小区主流声音,发挥党员中心户力量,进一步加强宣传,联动组织、政法、法检等部门加强审核、把好人选,强化组织引领。
坚持“党员带头”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解开小区“随意管”的锁。推动业委会中的党员带头作表率,团结骨干、带动居民,建设“熟人小区”。要提升党建覆盖力度,激扬红色“新动能”。在延伸“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网格)党组织-楼院(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组织链条的同时,通过在业委会中成立党组织,采取组织赋能的方式,与纵向的“五级”党组织链条相嵌合,有效提升业委会的组织动员能力,带动更多业主有序参与小区公益、小区共治等公共事务中来。要落实协助管理机制,驱动治理“新引擎”。指导业委会建立完善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履职评价、财务监管、信息公开、纠错退出等工作制度并纳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业委会规范运行保驾护航。
坚持“外部驱动”与“内生动力”相结合,解开小区“不好管”的锁。“新生”业委会需要科学评估、有效指导,要坚持督导与培育双管齐下。建机制,搭架子,让规矩“入地深根”。要针对业委会日常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门的“业委会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分层分类的培训指导,填补规则缝隙,最大限度减少模糊性,细化规范的操作建议、科学的流程环节、有章可循的规章制度,为业委会履职提供政策性帮助。强基础,补弱项,让评估“修枝剪叶”。建立“业委会运作标准化评估标准”,明确街道牵头组建评估小组,对业委会党建引领自治规范、日常工作制度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等指标进行履职评估,有针对性加强对业委会规范健康运行的指导,激活业委会的自治优势。(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委组织部:王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