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
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干部推荐方式上,要根据岗位和人员情况,坚持个人自荐、基层推荐、全委会或党委会集体推荐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定向推荐、匿名推荐与署名推荐等多种方法合理选择。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方式,科学设置竞争性选拔的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和测评方法,不搞凡提必考、凡提必竞、“一考定音”,不唯分取人,防止出现“考试专业户”,真正做到凭实绩用干部、根据岗位需要选干部。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完善经历业绩评价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工作。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脱贫攻坚等纳入考核内容,有效遏止“GDP冲动”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建立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构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因公(私)出国(境)审查、“裸官”任职岗位管理、年度述职述廉等“五位一体”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体系,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实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负责项目工程、财务支出、资格审批等岗位的干部管理和监督,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来促进干部管理。加强机关与基层干部的双向交流,推进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之间的交流轮岗。鼓励和推动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有计划选派到沿海发达地区、重点建设工程、艰苦边远地区、复杂环境进行历练,丰富基层工作经历。 (山东省诸城市委组织部:王源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