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旨在进一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决定》指出要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亟待立法、司法部门进一步完善司法体系,而犯罪的预防与治理需要社会各个阶层共同努力协同完成。
加强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完善顶层制度设计。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修正完善两部法律,最高两院有关司法解释文件近70件。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对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要求。随着时代变迁,家庭因素、网络信息等客观存在,未成年人在心智未成熟时期受到不良信息等影响,导致其三观出现偏差,极易出现违反犯罪行为,国家层面需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法律制度建立健全。
加强社会参与,编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护网。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是一个系统系工作,需要家庭、社区、学校、司法、政府、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预防、治理、回归社会层层递进、缺一不可,由此方能形成一个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这一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只有全社会协同共进,持续发力,才能编制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张防护网。基层党员干部,要各尽其责,结合平时工作,落实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与治理工作,携手各部门共同守护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江碧水。
加强未成年法律法规宣传,持续提高基层法治意识。基层政府、党员干部要增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特别是针对易搬社区、老少偏远地区更要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该适时组织前往法院旁听感受,全面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将各宗案例以通俗易通的方式讲透、讲彻、讲入人心。从而提高法律的权威性,加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预防犯罪发生的可能性。(贵州省榕江县车民街道办事处:田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