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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所呼 改革有所应
时间 :   2024-07-25 12:0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张建兵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回首来路,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交出了一份沉甸甸、金灿灿的成绩单,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展望未来,全面深化改革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据人民所呼为改革“定向”“聚力”“验效”,不断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挺进。
 
坚持以人民向往为出发点,把脉定向,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由吃得饱、穿得暖,向活出高质量、精气神发生了转变,这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躬身调研,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常到群众家中走一走、坐一坐、聊一聊,听听百姓的“心里话”,全方位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所盼,瞄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用劲用力,奔着人民群众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深改走实,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参与为着力点,凝心聚力,做到改革依靠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面对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牵一发而动全身,更需要广泛集中民智、汇聚民心、激发民力,齐心协力拿出“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实”的作风,找准问题、明确思路,推动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蹄疾步稳”。要善于向人民群众取经问策,集思路、明举措。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总结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让每一项政策都要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确保改革红利转化为群众便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凝聚起推动改革的巨大力量。要敢于对群众设“谏鼓谤木”,知得失、正方向。在改革路上要做到开门听评价,畅通人民表达诉求的渠道,以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为重点狠抓、实抓、持久抓,确保每项改革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问绩问效,做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因此,改革成效好不好,最根本的就在于给人民群众办了多少实在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把人民感受作为评价改革的标准,让基层评判、让群众打分,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改革的“含金量”。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做显功更要做潜绩,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做好眼前为民服务的实事,做好铺路架桥的好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路上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大处着眼又要小处着手,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要以大局观念、全局思维认识其重要性,同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路要一步一步地走,事要一件一件地干,要沉下心来,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山东省武城县委组织部:张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