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始终是考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个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目标对不对,要从群众需要来考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服务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得实不实、实事办得好不好,首先要问需于民,看人民群众有什么样的切身需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无论是出政策,还是抓落实,都要以百姓心为心,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看老百姓是哭还是笑。群众需要什么,有什么困难,坐在办公室里想不出来,听汇报听不出来,只有经常到基层走一走,常坐坐群众的“马扎子”,到农家“后院角落”看一看,到田坎上和群众唠家常,多听听群众的掏心话,才能了解真实情况、找到解决办法,决策部署才会充满“烟火气息”,推动落实才会更加坚定有力。“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群众关心的小事就是党员干部的大事,不能捂着“乌纱帽”做官,而要敢于拎着“乌纱帽”为群众干事,把群众的冷暖记挂在心,以群众之苦为苦,以群众之忧为忧,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政绩好不好,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金杯银杯比不上群众的口碑,要把政绩树在群众心中。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一项政策、一项工作最终的好坏,并非由制定者或者实施者决定的,而是由政策的最终“感触者”,群众所评判的。领导干部的“自我感觉”再好,也不能代替群众的“直接感受”。我们所做的工作到底是不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应景工程”,是否切实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群众最知根知底,最有切身体会,也最有发言权。让人民群众来评判政绩,并保证广大群众对评判内容、评判程序、评判方法、评判结果的全链条参与,就可以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让评判标准更接地气,防止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避免政绩评判“走过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只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定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做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才能不断创造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崭新业绩。(剑河县南哨镇人民政府:张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