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的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第三产业和个体户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间联系,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新特征新趋势,科学指导和推动第五次经济普查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拉开序幕进入清查阶段。然而与此同时,有些不法分子依托经济普查途径,通过短信及电话等方式实施经济普查诈骗行为。全国第二、三产业及个体等服务业需谨防线上普查而陷入诈骗陷阱。
谨防“数据失真”受处罚而陷入诈骗陷阱。具体表现为诈骗分子以普查员身份通过拨打电话说明该单位“数据失真”被列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稍后会有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线下对接,通过帮助处理为由收取相关费用进行诈骗。加上极个别法人单位因其他原因出现虚报、瞒报、漏报数据情况出现,导致“数据失真”因涉及企业利益而认为被列为失信企业导致企业利益受损而被动接受处理。而之前因个别普查员工作不严不实的原因以及工作漂浮,确实未深入第二、第三产业及个体实地进行具体普查,而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简单询问相关情况就进行线上上报,综合各方面因素原因导致企业法人容易相信诈骗分子的说辞。其实第五次经济普查就好比五年一度的全身“大体检”,通过全方位的调查来展示国家经济发展的质量,摸清整体经济水平的“家底”。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员都是认真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职责,更亲力亲为进入实地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这样诈骗很容易进行甄别,第二、第三产业及个体户平时在如实填报服务业的实实在在的数据,做到“出数精准、真实有效”,不投机取巧,不存在瞒报、虚报的侥幸心里蒙混过关,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就“真金不怕火炼”。
谨防“填报不准”需要链接陷入套取银行卡密码陷阱。据人民网-财经-财经频道滚动新闻报道【假“经济普查”电话骗取银行卡密码】案例: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南京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部分单位及个人接到以“经济普查”为名套取银行卡密码的诈骗电话,诈骗分子自称是“江苏省经济普查中心核查办”,按照规定以电话回访的形式核对普查信息,并强调被普查对象要提供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作为补充信息,便于资金往来账目的验证。对于这类型诈骗,目前在清查阶段,普查员不会要求以链接、通过短信等方面了解普查情况,而是到实地出示工作证,表明自己的身份,而且一定是两人一起进行普查,如出现不法分子通过拨打电话、利用AI语音通话,假借经济普查的名义骗取个体法人及第二、三产业法人的验证码或者要求转账或链接等概不予理会,并应当及时进行举报。
谨防“核心机密”解决棘手问题陷入关系疏通费用陷阱。该诈骗的主要形式是自称在普查工作中知晓该企事业、个体户的有关商业秘密,而涉及的“核心秘密”又是第二、三产业及个体法人的棘手问题,并且是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出于保护企业利益而陷入诈骗。对于这样的问题的甄别,经济普查所需的材料主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到实地要求出示营业执照以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其他与普查无关的材料是不需要的提供的,就根本更不会涉及第二、三产业的核心秘密,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目前经济普查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不存在涉及“核心机密”以帮助解决棘手问题需要疏通各项关系的费用问题。
谨防基层“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畸形攀比陷入精心组织的诈骗陷阱。这一诈骗主要表现为诈骗分子利用基层关键少数干部认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政绩观和名利观的心里,在总结各项实际普查数据普遍存在偏低情况,能让数据提高,达到上层领导满意为由要求支付相关费用进行诈骗。诚然数据造假,统计造假追责的模糊化,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部分党员干部和机构对统计普查数据的敬畏。事实上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早已经说明了经济普查目的和意义,主要是为了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新特征新趋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家底”、更好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深入了解我国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全面的参考依据,目前“数海清风”已成为统计系统的共识,也根本不存在通过虚假、谎报、瞒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贵州从江县统计局:潘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