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一直都是如今这个社会上的一种不良现象。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家暴一直都存在。
如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家庭观念的转变,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打击,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反对意识,开展反家暴主题宣传活动是非常必要的。
在农村,目前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少数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受老旧思想观念的束缚,或许是没有法律意识,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在我看来这些所谓的“家务事”,不过要么是思想问题,要么是没有法纪观念,不明白当今这个社会的法律。家暴不仅给被害人带来了身心的沮丧和伤害,也给家庭关系和社会和谐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在农村,大多数人的文化水平是普遍低的,特别是七、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那部分人,好一点的就是会说一些普通话,认识一些简单的字,有一些甚至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对于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就更不用说了,她们很多是被以前的思想所影响,就如三纲五常,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久而久之,所以很多人一直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务事”。
在生活中,家庭给我们的感觉应该是温暖的、安稳的、幸福的,是一个因爱而产生的地方,家庭成员之间应该是互相尊重、充满关怀,为家庭过上更美好的生活而共同努力、宽容相处的。然而,根据调查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情况,当今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数据正在呈上升趋势,家庭暴力已成为破坏家庭稳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重要因素,也是我们创建“平安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障碍。家暴不是个人隐私,是社会的公害。家暴不仅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和个人发展的权利,还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所以必须遏制家庭暴力。
个人认为,人的本性是好的,但是家暴是会“遗传”的,在同一环境中生活会受到影响的,就像人的习惯是会跟身边所生活的环境而发生变化一样的,或许从一开始家暴本就不该出现在我们身边,只是因为环境的问题导致心理扭曲,从而使得变本加厉。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懂得拿起法律来保护自己。无论自身条件如何,或身处何种环境,一定要多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或许在某一天会帮助我们。所以我们要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做一个反家庭暴力的忠诚维护者。
家暴行为不可取亦不可实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家庭暴力是一种犯罪行为,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将会面临刑事责任。为了有效预防和抑制家暴的发生,我们一定要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地区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全面提高他们对家暴直接或间接危害家庭和个人身心的认识,以及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执法力度,树好典型案例,举一返三,警示后人,让人们知道最好的反家暴方法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家暴问题,通过家庭亲友的帮助来化解问题,通过教育和宣传来防止和减少家庭暴力,通过心理治疗和咨询解答来治疗家暴的后遗症,通过制定和实施家庭暴力干预计划来防止家庭暴力。
在此,我再次呼吁,反家庭暴力,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家共同参与,积极推进社会文明,共筑平安和谐社会。(从江县妇女联合会:凤珍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