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道,首在政绩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政绩观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既是响鼓重锤,又是如山号令。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和大力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创造实打实的业绩。
一是坚持以党性坚强为魂,树牢与党性立场相一致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防止政绩观扭曲偏向。那些经得起检验的政绩,都源于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务实行动。我们必须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症的思想堤坝,以坚强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一心向党、一心为公,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二是坚持以为民造福为本,树牢与人民利益相吻合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为民造福的政绩观源于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既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红线,也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根本价值取向。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让群众当阅卷人,由群众来评判。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用心用情抓好衣食住行的基本民生、满足安居乐业的多样民生、兜牢安危冷暖的底线民生,以为民造福的“好把式”赢得群众的好口碑。
三是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要,树牢与新发展理念相符合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强调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这既是推动发展理念变革的科学指导,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方向指引。我们必须自觉以正确政绩观的引擎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列车”,更好推动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切实增强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只重安全不重发展、只抓发展不抓安全都不是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运用正确政绩观把握事物本质、发展规律、政策尺度,从源头上、根本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剑河县柳川镇人民政府:杨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