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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农村妇女党员力量流失殆尽
时间 :   2023-08-29 12:0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发展农村党员应“注意吸收妇女入党”。但据调研反映,很多农村地区由于思想观念难以改变、机制保障不完善、妇女领头示范作用难以发挥等阻碍,导致农村妇女党员力量逐渐流失,需引起重视。
 
转变思想,提升参与感。转变思想是关键。要积极打破农村“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观念,激发农村妇女党员“自信、自强、自立”意识,着力引导农村妇女党员积极参与到村级事务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中来。针对部分妇女党员认为自身水平不够、难以应对党组织各类事务的现象,要结合农村妇女党员工作、生活时间,将农村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充实到农村干部培训工作之中,灵活选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召开时间和地点,将活动地点从会议室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妇女党员家中,引导农村妇女党员积极参与活动,提升参与感。
 
机制保障,提升满足感。健全工作目标责任机制,通过印发相关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农村妇女党员管理工作,量化、细化发展农村女党员工作任务。强化日常培训教育工作,依托“妇女之家”等阵地常态化开展论坛讲座、远程电教和各类活动,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农村实用技术,提高她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增收致富能力。同时,发展党员工作要向女性方面倾斜,在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把尚不是党员的女性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培养,如村委班子中的女干部、计生专干、妇代会主任等群体,着力搭建农村女性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引导广大女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提升满足感。
 
示范带动,提升荣誉感。在树立先进典型中提升荣誉感,营造做好农村妇女党员发展工作的舆论氛围。通过树选一批优秀农村妇女党员干部典型,积极宣传她们的干事创业、为民谋福的先进事迹,在农村妇女中全范围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做法,把思想觉悟高、文化程度高、群众威信高、致富能力强的优秀农村妇女党员吸收进宣讲团,通过开展乡村治理、惠民政策、农村医疗等政策理论知识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带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平安乡村的建设过程中来,使更多的农村妇女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升农村妇女党员荣誉感。(剑河县南寨镇人民政府:粟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