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草”是近些年流行起来的网络用语,意指分享推荐某一商品或服务的优秀品质,以激发他人购买消费欲望的行为。现在网络信息技术高度发达,人们习惯于在消费之前上网搜寻消费秘籍、研究消费攻略,特别是对于具有单次消费价高、涉及专业知识复杂、决策失误需要承担的风险较大等特点的消费领域,消费者更是希望从网上获得一些“指点”。正是有这种需求,“种草笔记”之类的分享图文视频逐渐兴起,很快风靡社交媒体,“种草”领域也不断扩大,涵盖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种草”从最初的个人行为,转变为涉及多方利益的市场行为,已经形成了“种草经济”。
而早期的“种草”图文视频大都是消费者根据其真实体验撰写制作的,因其内容生动、体验性强、可信度高,深受消费者喜爱,成为不少人的“消费指南”。但是,当流量和利润钻了空子,“种草”也就变了味。一些商家为了提高销量、好评率、曝光率等,请专业写手点赞评论,进行“虚假种草”,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假借“种草分享”之名,行虚假宣传甚至是欺诈之实。
对于“虚假种草”的这个行为,相关平台和部门应严惩不贷。平台方在整治虚假种草上,已经开始有所行动。重点整治虚假探店、代写代发等违规行为,首批已处置2086个涉嫌违规营销的品牌和2619个涉嫌违规营销的账号。有了平台的治理动作后,监管也要跟上,常态化监管只是最基本要求,社会更期待的还是可以细化规则和标准的现实监管。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互联网广告要能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包括“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把商业行为置于阳光之下,要让相关各方成为命运和利益共同体,推动监管、行业、以及链条上各参与方共治,强化耦合效应,让整治更有力度,更深度,更实际。使“种草”真正返璞归真,还广大消费者和网络一个清朗。(崇义乡人民政府:吴维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