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公平正义是法治建设的初衷,是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基础,要使公平正义比太阳还有光辉,给人民带来温暖、光明,需要加强法治建设,加大人民学法、用法、守法力度,维护公平正义“尊严”,实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体面”。
“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以法治建设为抓手,促使公平正义滴灌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全社会中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强化学法观念是关键。“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不是停留在口号上,终结于书本里,需要深入群众生活,切实普及法律法规,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法治建设。一方面在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所选择的普及载体,普及内容尤为重要,要结合实际,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法律知识输送到人民日常生活中去,让人民能真切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信与震撼力,从内心深处懂法、服法、用法、守法;一方面要与时俱进,普法、学法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持续性、常态化的过程。社会在发展,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法律法规的普及也要随之变化,才能顺应时代发展,市人民所学到的法律法规接得上地气,派得上用场,在公平正义面前展露笑颜。
“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将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法治建设价值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尊严”的保障。一方面,将法律法规用于行,是人民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平正义,捍卫自身合法利益的最佳途径,是人民对法从自我认知到自我认同的内化过程,因此,需要人民群众有用法的意识,用法的勇气和用法的信心。同时,相关部门应坚决拒绝“特殊”、繁琐、门槛,端正天枰,一把标尺量到底,净化用法渠道,打通人民与法的通道,拉近人民与法的距离;一方面,需要完善用法、守法的对象载体,即各项法律法规。事无完美,需要在运用发展中尽善尽美,法律也不例外。加强法制建设,重点在于取精去糟,对所形成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查缺补漏,堵牢法律漏洞,减少“钻空子”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在公平正义光辉的照耀下,推进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从江县洛香镇人民政府:黄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