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是外在行为,自觉是内在行为,只有外在行为和内在行为有机结合相统一,才会形成动力促使工作能够落实到位,提升履职能力。
督促主要指加强党的领导,加大督促引导力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纯净思想,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从“骨子里”认识到正确思想与行动相统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可以是以制度的形式进行,结合实情,“量衣体裁”形成明文规定,明确日常工作中该保有怎样的态度,该做什么,该怎样做,用制度的落实情况来督促思想与行动相统一的程度;督促也可以是以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信访等形式来进行,通过面对面交流,互提意见与建议,倾听基层声音的方式来督促思想与行动是否一致,言与行是否相符合。不同渠道的督促为思想与行动相统一从多方面多层次上提供了保障,是治疗不自觉行为的“良药”。
自觉是督促行为后的提升。常言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个人的自觉行为在思想与行动相统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觉能使我们在工作中转被动为主动,化抱怨为自省、自悟,能更多的站在工作岗位的立场去思考,去总结,去取长补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将职责履行到位。自觉行为的养成需要有一颗强大的责任心,无论何时何地都把责任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无需外力作用,自己督促自己完成;自觉行为的养成还需要良好的素质和过硬的本领。“心有余而力不足”是自觉履职而不能的瓶颈,不免让人尴尬,产生挫败感,为避免这种捉襟见肘现象的发生,勤学、勤思、苦练成为了自我提升,练就本领的“必修课”,只有自身条件成熟,资格具备,才能在工作岗位上得心适手,攻坚克难,实现思想与行动相统一。(从江县洛香镇人民政府:黄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