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这可以看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必然之举,合乎国情,是党和国家顺应时代发展,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体现。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承前启后的重要之举,关乎着机构职能体系功能的发挥,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各项事业的建设发展,因此,机构改革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关系着职能体系部门做什么,如何做,因此,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要做到上下联动,既要有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政治站位,也要有因地制宜,水土相服的具体明细制度,使决定在高层,实施在各层级得以有力推行,决定正确,落实到位。深化机构改革,是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党和国家下决心解决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的体现,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从而才能更好的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彰显特色,那么,全党上下需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努力实现深化机构改革的初衷,推进新时代的建设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关键,是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体现。通过机构职能体系的深化改革,扫除和解决职能体系中的障碍和弊端,使各层级职能部门能够更好运行,发挥职能作用,在履职履责方面能够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细则指导,使其得以更到位的,有效的落实,确保在脱贫攻坚等系列政治任务面前能得心应手,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态度和责任心完成任务,给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促进社会发展,逐渐解决主要矛盾,带领人民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从江县洛香镇人民政府:黄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