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长征精神”,是指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在历时两年的战略转移中培育形成的革命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军队革命风范的生动反映,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的集中展示,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最高体现。
伟大“长征精神”,就是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就是为了救国救民,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一切牺牲的精神;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的精神。
回顾历史,不知是否还记得那“金色鱼钩”,班长为照顾三个生病的同志,牺牲了自己;是否还记得“一袋干粮”,一个13岁的小女孩,不怕苦、坚强、无私、热心的照料伤员;是否还记得“干人”“胡昌保”等一件件令人潸然泪下的历史故事。我们的先辈,伟大的中华儿女,在国难之际,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从一片废墟里面,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带领中华民族走向胜利、走向富强,用鲜血和牺牲谱写了伟大的“长征精神”。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两弹元勋”、袁隆平、钟南山这些为了中华民族富强和崛起而奋斗不息的人。他们,是中华民族一直以来传承不绝,始终能够在逆境中崛起的关键,是中华民族的气节所在。他们就如同当年爬雪山,过草地的红军一样,带着和红军战士们一样的“长征精神”,在各行各业默默奉献,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吕氏春秋》提出:“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开局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今天,我们不仅要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更要加强对“长征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因为只有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才能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补足当代中华儿女精神之钙,让中华儿女身强体壮,精神自立,挺直并牢固中华民族的脊梁,让中华民族傲立在世界民族之林。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英雄的人民创造英雄的历史。新时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树立坚定理想信念,以“革命先辈”精神为指引,沿着正确道路赓续奋斗,开创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剑河县南明镇人民政府:刘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