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济多士,乃成大业;人才蔚起,国运方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和支撑。站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新历史起点,为高质量的推动乡村振兴,要让“天下英才”广聚祖国的乡村土地上,合力铸就乡村人才“聚宝盆”,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开门路聚人才。“千秋大业人才为基。”乡村人才的引进一直是困扰乡村发展的难题,如何能让人才愿意来、肯干事,必须要广开门路,打造人才“朋友圈”。要有求贤若渴的态度,要制定落实乡村人才激励、财税、创业等政策,以“三顾茅庐”的人才政策吸引更多有志之士投身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要有海纳百川的胸襟,对于引进的外地人才,必须给予合理的待遇和配合力度,让外地人才能在这片土地上“发光发热”;对于本地人才的培育要强化,同时,鼓励从乡村考出去的优秀大学生、乡贤等返乡创业或者作为大学生村官回乡,聚集“筑梦者”,实现乡村“振兴梦”。
优化服务留人才。良禽择木而栖,留住人才为我所用是关键。乡村要留住人才,一定要在“留”上稳扎稳打,才能更好推动乡村振兴。不仅要创造发展空间、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精神。也要落实各类“留才”政策,例如提供必须的金融和其他政策的支持服务、提供必要物质保障、强化岗位工资绩效等福利。用“事业平台”“真金白银”“贴心服务”让乡村人才愿意留在乡村工作,从乡村振兴的目标中寻找成就感、获得感
不拘一格用人才。“得人才者得天下。”人才宝贵,人才难得,在得到人才后,要当好“伯乐”,善用、用好“千里马”,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人才效应,实现人才最大价值。对于愿意在中国乡村土地上实现自我价值的人才,我们不仅给予优惠政策引导、完善配套设施、提供发展平台,更要做到不拘一格“用”才,强调因事择人、因才施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做到“人岗相适”“人尽所能”。做好“用才”工作,我们必须久久为功,才能常态长效,让人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实现价值,实现凝聚乡村振兴共识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