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乡村振兴的动力。如何增强农民群众对乡村振兴的归属感、责任感和认同感,有效激发强大的内生动力,这是乡村振兴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组织保障强信心。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担负着思想引领、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等作用,要坚持和健全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完善党组织实施有效领导、其他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加大对党组织书记培训、培养力度,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基础级”基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万名党员进党校”和“领头雁”培养工程,有效提升党员的整体素质。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让党员有位、有为、有责。
村民自治聚民心。要切实增强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务监督机构依法参与监督,村民议事规则、村务公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四议两公开”和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运转有效、发挥作用。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自然村乡村振兴理事会、各类协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积极探索建立村民积分管理、“网格化”治理、“红黑榜”等群众性自我管理机制,充分保障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等村级事务中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民主集中下的决策权。
乡风文明筑同心。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用编纂村史、村志,弘扬家风家训,民俗传承,制定村民道德公约等形式传承传统文化,用淳朴乡风凝聚人心。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文化服务中心、村史馆等阵地作用,经常性开展群众性文化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成立红白理事会,规范婚丧嫁娶,提倡厚养薄葬,不大操大办。切实加强“榜样”力量引领,开展“好儿媳、好公婆、好村民”“文明家庭”和乡村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有效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凤庆县委政策研究室:杨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