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之大者”,就是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的通过,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是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牢记国之大者,把准历史方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十四五”以来,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一是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为国为民主动担当尽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国之大者”的行动彰显,反映着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国情怀。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落实,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两项职责同向发力、优势互补。二是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作风做好本职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新突破。三是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过程中,要主动担当尽责,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集中力量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干部要勇担使命,始终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安排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结合起来,探讨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使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质量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土左旗委巡察办;聂霞)